(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病历、婴儿出生证明等,并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清晰阐述申请理由及依据的条件。
(二)将申请书及材料提交给对应的司法机关,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审判阶段向法院提交。
(三)等待司法机关审核,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