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确定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先判断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情形。若因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纠纷起诉,分别向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提起。
(二)不属于专属管辖时,看是否符合特殊地域管辖。合同纠纷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保险合同纠纷可向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侵权纠纷可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若都不符合特殊和专属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