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情况,可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母亲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父亲可争取抚养权。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向法院提供自身经济条件好、生活环境优、陪伴时间多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增加获得抚养权机会。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另一方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