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款金额较小且以借条起诉,要保存好借条原件,确保借条内容清晰,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
(二)借款金额较大时,除借条外,应提供转账记录证明款项交付方式;若为现金交付,要详细记录现金来源,如银行取款记录,同时明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等细节。
(三)保留与借款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合意和借款过程。
(四)若有证人见证借款过程,可请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