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伤残赔偿金时,需明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受害人年龄确定赔偿年限。若受害人六十周岁以下,赔偿年限为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赔偿年限为五年。
(二)确定伤残赔偿系数,一级伤残对应100%,二级对应90%,依此类推,十级对应10%。
(三)若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可对伤残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