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租赁物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情况,不管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租赁物质量问题,都可随时解除合同。比如租到甲醛严重超标的房子,可马上解约。
(二)因非承租人原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坏、丢失,无法达成租房目的,可解除合同。像房子因地震部分坍塌不能居住,就可解约。
(三)对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能随时解除,但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出租人。例如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不再续租。
(四)当租赁物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产权有争议,或使用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解除合同。如租的商铺被行政机关查封,可解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