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补充侦查有次数限制,依据法律规定以二次为限,这是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保障司法效率和当事人权益。
(2)公安机关接到退回补充侦查通知后,要根据公诉科指出的问题和补充侦查提纲工作。一方面要重新收集、调取证据,让证据更加充分;另一方面要对已收集但未充分证明的证据进一步核实,完善证据链条,使案件证据更加完整。
(3)若在补充侦查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嫌疑人,公安机关也需一并侦查,确保案件全面侦查。
(4)补充侦查完毕,公安机关需在一个月内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经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提醒:
当事人需了解补充侦查的进展情况。若对补充侦查结果有异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