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毁坏通讯设备的责任承担因情节和危害后果而异。若情节轻且未危害公共安全,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若危害公共安全,则构成犯罪。
2.对于未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毁坏通讯设备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当毁坏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建议人们增强法律意识,不故意毁坏通讯设备。相关部门加强对通讯设备的保护和监管,加大对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