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明确公款和私款界限,不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更不能用于理财等营利活动。
(二)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款存储流程,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三)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公款私存理财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