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追诉挪用资金罪,需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二是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进行非法活动。
(二)明确入罪数额标准,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入罪数额一般为6万元;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标准通常是10万元。
(三)确认挪用资金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也就是利用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