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这能及时保障职工权益,避免拖延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
2.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这为职工提供了救济途径,防止因单位不作为而使职工权益受损。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确保鉴定工作既有效率又保证质量。
建议单位严格遵守30日的申请时限规定,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应密切关注时间节点,在单位未申请时及时行使自己的申请权利。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在规定的60日内完成鉴定,保障职工能尽快获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