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时,先明确子女实际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需求,同时考虑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若有固定收入,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多个子女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此比例确定。
(二)支付方式上,优先选择定期给付,若有条件可以一次性给付。
(三)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四)遇到特殊情况,如子女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