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对方没钱执行,可协商分期履行,调查其收入或其他财产,申请执行;若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可诉讼撤销并追责;对方暂时无财产可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发现有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执行案件中,当对方没钱执行时,协商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是一种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能给予对方一定时间和空间来履行义务。若对方有劳动能力却称没钱,法院有权调查其收入状况,相关单位也有协助执行的义务,可从工资中扣除执行款项。对于对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股权等,发现后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若对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转移行为并追究其妨碍执行责任的权利。当对方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不影响之后发现财产时恢复执行。如果您在离婚执行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