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证据。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后,要尽快收集与环境侵权相关的证据,如污染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为诉讼做好准备。
(二)明确侵权人。确定造成环境侵权的责任主体,确保诉讼中被告明确。
(三)在三年内起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四)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若存在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