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书面约定:进行专利归属约定时,要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相关内容,防止因口头约定导致效力出现问题。
2.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范围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对于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当事人能自主商定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对于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单位和发明人可约定归属,但执行单位任务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归属约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内容具体明确:约定内容要详细,涵盖发明创造的类型名称、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权利行使方式(如许可转让的收益分配)、费用承担(如申请费和维护费的支付主体)以及违约责任等。
4.界定发明范围:要清晰确定发明创造的范围,避免因表述模糊产生争议。而且约定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然相关条款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