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应及时关注市场动态,一旦发现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在三年内尽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他人使用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情况,权利人要留意他人使用发明的情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三年内起诉要求支付费用。若在专利权授予前就已知道,从专利权授予日起三年内起诉。
(三)若发现侵权行为已超过诉讼时效,但侵权行为仍在继续且在专利保护期内,仍可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