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若借条未对利息约定,出借人不能主张借期内利息,只能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借条未对利息约定或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时,法院会结合合同内容、当地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不管借条是否约定借期内利息,只要借款人未按约定返还借款,出借人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主张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