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要注意冷静期的时间节点,在冷静期内决定是否要离婚。若确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错过时间导致需重新申请。
(二)诉讼离婚: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以加快案件的审理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