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取保候审性质:明确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并非羁押,不能折抵刑期。
(二)知晓折抵规则: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先前羁押期间可折抵刑期。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判断折抵条件:因取保候审时人身自由未完全限制,不符合羁押折抵刑期条件,不进行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