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儿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证明自身能为女儿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父亲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等。
(二)女儿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都要全面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同时提供与女儿感情深厚的证据。
(三)女儿已满八周岁,父母应尊重其意愿,平时注重与女儿良好沟通,让女儿在法庭上能真实表达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