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被侵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且诉讼中存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规则适用于环境损害赔偿领域,被侵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若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再提供保护,但有特殊情况时,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延长。此外,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由侵权人证明自身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或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一规则减轻了被侵权人的举证压力。如果遇到环境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