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共设施赔偿方式有恢复原状和金钱赔偿,若有额外损失也需赔偿,赔偿可协商,协商不成管理单位可民事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公共设施的损坏,赔偿遵循合理原则。当公共设施损坏程度较轻时,侵权人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其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这是最直接的弥补方式。若无法恢复原状或恢复成本过高,侵权人则要按照设施实际价值进行金钱赔偿,实际价值会结合购置价格、折旧等因素合理确定。而且,若因公共设施损坏导致了额外损失,像道路设施损坏引发交通拥堵产生的清障费用等,侵权人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事宜可由侵权人与管理单位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管理单位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公共设施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