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还贷分配分多种情况,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则不动产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也按比例分配;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该部分及增值属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这体现了对婚前财产购买方的一定保护,但也考虑到了婚后共同还贷方的权益。当双方无法就不动产处理达成协议时,法院判决不动产归登记方,同时要求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平衡双方利益。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按比例分配,遵循了公平原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该部分及对应增值仍属个人财产,符合财产归属的基本逻辑。如果在婚前财产还贷分配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