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情形:当合同协商解除,一方不知已解除而继续履行,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已解除。对于已履行部分,可按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擅自解除情形: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另一方不知情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方有权要求擅自解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
(三)存在争议情形: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有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或依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司法或仲裁机构判定合同解除效力及后续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