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交警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二)若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保留好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等,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