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网购合同纠纷中,如果是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当事人可以在买受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若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则可在收货地法院起诉。
(二)对于信息网络侵权纠纷,可在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或者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管辖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