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先判断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级别管辖。若为普通简单案件,可向基层法院起诉;若涉及重大涉外因素、在中级法院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情况,应向中级法院起诉;在高级法院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高级法院起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最高法院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二)根据纠纷类型确定地域管辖。一般纠纷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是合同纠纷,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不动产等专属管辖案件,到特定的不动产所在地等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