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律上无“非法同居”概念,同居构成重婚罪有五年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或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追诉期内再犯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未婚男女或有配偶者非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涉及犯罪和追诉。
法律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不再使用“非法同居”这一表述。当同居行为构成重婚罪时,由于法定最高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法律规定其追诉时效为五年。追诉期限一般从犯罪之日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则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要是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前罪追诉期限便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不过,如果只是未婚男女同居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并非以夫妻名义同居,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追诉的问题。如果对同居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