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全责后,确认是否符合保险承保范围且无免责情形,若符合可直接通知保险公司,让其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存在酒驾、无证驾驶、故意制造事故等情况,要做好保险公司拒赔或在交强险垫付后追偿的准备。
(三)若损失超出保险限额,提前规划好超出部分的赔偿安排。
(四)全责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按流程处理理赔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