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抚养孩子是履行法定义务,一般无一方给另一方专门养孩子钱的问题;实行分别财产制时,一方承担较多抚养支出,另一方应分担,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在共同财产制下,用共同财产抚养孩子是双方履行义务的体现。而实行分别财产制,财产归各自所有,当一方承担较多抚养支出,另一方分担费用是合理合法的。这保障了承担较多抚养责任一方的权益,也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公平履行。若双方就费用分担产生纠纷且无法协商,有较多抚养支出的一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婚姻抚养费用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