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仔细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用途,确定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以通过查看相关合同、消费记录、经营资料等进行判断。
(二)保留证据。若怀疑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要保留好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或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
(三)关注债权人主张。当债权人要求承担债务时,了解其是否能证明该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若不能,可拒绝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