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合法交易的情况
若买卖是双方自愿且合同合法有效,款项和金子也完成交付,则不应拿回。因为完成交易后拿回属于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应遵守交易约定,维持交易稳定性。
(二)可撤销交易的情况
当交易存在重大误解、一方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时,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交易自始无效,卖方返还价款,买方返还金子。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