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当对方不愿做婚前财产公证时,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双方婚前财产范围、权利归属等。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虽证明力不如公证协议,但也能明确财产归属。
(二)保留财产凭证:若对方连协议都不愿签,可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各类财产凭证,证明财产取得时间和出资情况,在纠纷发生时作为确定财产归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