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发包方的建议:
1.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2.若暂时无法支付,与承包方协商解决方案,避免承包方行使优先受偿权。
3.若被起诉,积极应诉,尽快履行判决,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对承包方的建议:
1.及时与发包方沟通,要求支付工程款。
2.若发包方拒不支付,及时行使优先受偿权。
3.为避免资金周转问题,合理安排资金,与供应商、工人协商付款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