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进行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损失价格认定,优先选择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会综合财物购置价格、使用年限、折旧程度等因素评定。
(二)若有财物购买发票等凭证,可参考购买价格并结合折旧计算损失。
(三)市场上有同类产品的,按市场价格认定损失。
(四)已使用多年且难找到同类产品的财物,采用成本法等专业评估方法确定价值。
(五)整个认定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鉴定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鉴定意见要符合证据规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法院的名称;
(二)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三)鉴定材料;
(四)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
(五)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六)鉴定意见;
(七)承诺书。鉴定书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鉴定人的相应资格证明。委托机构鉴定的,鉴定书应当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从事鉴定的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