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借款,要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二)若为一般小额日常消费赠与,如节日红包、礼物等,不能要求返还。
(三)若为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可先与对方协商返还,协商无果可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可视为附条件赠与,分手导致条件不成就,赠与人可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