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和单位在集资时,要确保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避免达到相应数额标准而构成犯罪。
(二)对于集资诈骗数额的计算,个人要清楚自己实际骗取的数额,案发前归还的部分会从认定数额中扣除,但为实施集资诈骗支付的广告费等费用不会扣除;单位同样要注意这些计算规则。
(三)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集资过程中要合法合规,避免陷入集资诈骗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等,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