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重婚罪中“夫妻名义”可从对外以夫妻相称获群众认可、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办理事务以夫妻身份登记等方面判断,偶尔同居或通奸未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罪,认定需综合考量。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和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婚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对外关系上,在日常和社交里以夫妻相称且被周围人认为是夫妻,这体现了社会层面的夫妻认知。共同生活特征强调了持续稳定的生活状态,涵盖居住、家庭事务承担和子女抚养等。行为表现上,办理社会事务时以夫妻身份登记,进一步证实了其“夫妻名义”。只有偶尔同居或通奸未以夫妻名义生活,不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由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认定“夫妻名义”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事实判断。如果遇到涉及重婚罪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