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自身情况是否符合退还条件,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几种情况,可要求退还彩礼。
(二)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未共同生活的分居证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经济状况证明等。
(三)与对方协商退还彩礼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综合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是否生育子女、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