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加害行为是共同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础条件,数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管是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是判定侵权责任的重要依据,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如身体受伤和财物受损等情况。
(3)因果关系是连接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键,只有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才能认定其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4)主观过错体现了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都表明行为人对损害结果负有一定责任。当满足这些条件时,数个行为人需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受害人可要求任一行为人承担全部赔偿。
提醒:在遇到可能涉及共同侵权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各行为人行为、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