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给付财物(彩礼),离婚时满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三种情形,可请求返还,法院会综合多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数额。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按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出现上述三种情形,法院会支持返还请求。其中,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在司法实践里,法院不会仅依据法定情形简单判断,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如果遇到婚前给付财物在离婚时返还相关的法律问题,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