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专利有效性:在进行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前,通过专利查询系统等方式,核实所涉及专利是否有效,避免因专利无效判断失误引发不必要纠纷。
(二)规范经营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等。若有使用需求,可与专利权人协商获得许可。
(三)增强主观注意义务:在实施经营活动时,提高对专利的认知,通过培训等方式让员工了解专利知识,避免因故意或过失实施侵权行为。
(四)评估行为与损害关系:在决策实施相关行为前,评估自身行为是否会对专利权人造成损害,若可能导致损害则停止相关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