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伤害赔偿方面,要保留好相关费用凭证,如医疗费的收款凭证、护理费的合同或支付记录等。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各项费用,有残疾或死亡情况的,按法定方式计算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财产损害赔偿时,确定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可参考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若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收集被侵权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的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