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和单位要避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行为,个人应杜绝涉及五千元以上的金融凭证诈骗,单位要杜绝十万元以上的金融凭证诈骗。
(二)不要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
(三)若发现他人有金融票证诈骗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