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医疗费用要依据实际情况,涵盖挂号、检查、治疗、药费、住院费等。收集好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同时留存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二)若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要承担举证责任,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三)医疗费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若能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可和已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赔偿;若不能确定,赔偿权利人可等实际发生后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