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误工费用与违约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因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误工并造成经济损失,且该损失在违约方可预见范围内,违约方承担误工费用。例如供货方延迟交货致购货方工人停工待料,供货方需赔偿购货方支付的停工工资。
(二)查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违约方要承担误工费用等间接损失,按约定执行。
(三)若误工费用与违约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或超出违约方可预见范围,违约方一般不承担误工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