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欺诈方发现被欺诈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二)在行为被撤销后,要求行为人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若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可要求其折价补偿。
(三)若自身有损失,确定过错方,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四)若欺诈构成消费欺诈,可要求经营者按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损失,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可要求赔偿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