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而言,在参与金融票据相关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行为,若涉及金额达五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日常要谨慎使用票据,仔细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单位在处理金融票据事务时,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票据使用的监管,防止单位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金融票据诈骗,若数额达十万元以上会面临刑事追究。
(三)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遇到可疑的金融票据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咨询,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