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打人伤害认定,应及时向专业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刑事案件中可联系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
(二)在申请鉴定后,关注鉴定时间节点。若伤情简单,24小时内可拿到伤情鉴定文书,3日内能收到委托受理回执;若伤情复杂不具备即时鉴定条件,7日内会有鉴定意见和文书;若伤情影响组织器官功能且一时难鉴定,待伤情稳定后会有结果。
(三)等待法院审理时,了解审理期限。简易程序案件立案起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为6个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