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判断上,可通过侵权人交流记录、过往知识储备等判断其是否明知行为会侵害他人权益。如抄袭者的学习背景、曾发表言论等能反映其对原创作品的认知。
(二)行为表现方面,对于恶劣手段侵权,可收集侵权人获取信息的方式证据,如非法入侵系统的记录;对于重复侵权,整理其过往侵权案例。
(三)侵权后果和获利情况,统计被侵权人的损失数据,如销售额下降、声誉受损等;调查侵权人的获利金额,如财务报表、销售数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条虽未直接定义恶意侵权,但表明侵权行为需担责,在界定恶意侵权时,可依据此要求侵权人对其恶意侵权造成的损害负责。